关于组织未来科技城园区申报余杭区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通知

日期:2018-09-18 16:01:04 / 人气: 1738/ 来源::

关于组织未来科技城园区申报余杭区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园区: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科〔2016〕5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园区开展余杭区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认定条件:建筑面积原则上在2万平方米以上,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数25家以上,企业入驻率70%以上;产业定位明确,经认定的相关产业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40%以上或数量达到20家以上;公共配套面积占总面积8%以上且配套设施完善,能满足企业“拎包”入驻的需求;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获得融资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20%以上或累计数量达到10家以上;管理规范,由专业团队管理运营。

申报时需提供: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情况表、入驻企业租赁合同、公共配套面清单及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合同、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获得融资证明等。

2备案条件尚未达到区众创空间认定要求的众创空间可申请区众创空间创建备案。备案条件如下:建筑面积原则上在2万平方米以上(已取得产权证),产业定位明确,有较为完善的创建计划,并已组建专业化的运营团队;已认定为区科创园创建单位的,视同通过区众创空间创建备案。

申报时需提供: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众创空间建设方案、房屋产权证明等。

通过认定和备案的众创空间,如新增面积,需根据条件重新认定、备案。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经济促进局(科创中心A座509室);附件1中表格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经促局刘鑫。

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88605308

 

 

 

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

2018年9月5日

 

 

作者:admin



Go To Top 回顶部